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270万吨聚酯新材料 一体化项目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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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8 14:21:07

  原标题: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270万吨聚酯新材料 一体化项目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在新沂经济开发区高端纺织产业园投资180亿元,新征土地约3,500亩建设集熔体直纺、加弹、织造、染整等聚、纺、织一体化项目,整个项目将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方针,计划在5年内建设完成,以期形成年产270万吨聚酯(长丝、短纤、薄膜等)的生产能力。

  ●风险提示:本事项为公司年产270万吨聚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子项目进展,相关的投资项目进度、收益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70万吨聚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项目”)。本协议项目拟采用国际先进的大容量、柔性化聚合工艺技术,建设9套聚合装置、国际领先的熔体直纺(直拉膜)生产线、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500台加弹机、10,000台织机、配套后道染整及公共热能中心,以精对苯二甲酸(PTA)和乙二醇(MEG)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以期形成年产270万吨聚酯(长丝、短纤、薄膜、切片等)的生产能力。

  (二)企业成立全资子公司新凤鸣江苏新拓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拓”)作为本协议项目的实施主体,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生产各种规格的涤纶纤维材料和纺织面料;成立徐州阳光新凤鸣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主要项目是新沂西部热电联产项目,是江苏新拓聚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的配套项目。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拓收到“年产1.3亿只高强度化纤纸管及9,000吨泡沫板包装材料项目”“年产3万吨化纤废丝回收循环再利用项目”的投资项目备案证,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产1.3亿只高强度化纤纸管及9,000吨泡沫板包装材料项目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利用原有土地约18.5亩、原有厂房约23,000平方米,引进国内先进的全自动纸管生产线和泡沫板一出二生产线,生产化纤产品辅料配套用纸管和泡沫板,以期形成年产1.3亿只纸管和9,000吨(约2,400万片)泡沫板的生产能力。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利用项目法人单位原有厂房5,880平方米,引进国内先进的切丝机2台,脱水机4台,团粒机8台,设置废丝回粒生产线条,回收废丝进行再造粒,以期形成3万吨废丝再造颗粒的年生产能力。

  本次项目为公司年产270万吨聚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子项目,“年产1.3亿只高强度化纤纸管及9,000吨泡沫板包装材料项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部分纸管、泡沫板等包装辅料的自供,以此来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年产3万吨化纤废丝回收循环再利用项目”能够回收废丝进行再造粒,不仅能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也是公司积极做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号召的在绿色环保方面做出的努力。

  由于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人才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对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带来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磊化纤”)投资建设的年产60万吨功能柔性定制化短纤项目二期30万吨短纤项目已达到投产条件。

  中磊化纤年产60万吨功能柔性定制化短纤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年产30万吨短纤项目已于2021年11月25日正式投产;现该项目二期30万吨短纤项目经过前期调试,目前正式步入投产,至此中磊化纤年产60万吨功能柔性定制化短纤项目产能已满额投产。

  该项目采用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先进的低温、精细化、柔性化的“一头两尾”熔体直纺工艺技术流程。纺丝部分采用多项专用工艺技术,工艺先进、装备精良,配备最先进的纺丝、卷绕及牵伸设备,以及国内首套全自动打包机和智能仓储系统。可按客户的真实需求的定制提供高档高强棉型、水刺、涡流纺、三维中空、彩纤等系列新产品。公司自主研发的“5G+工业网络站点平台”,建成集生产、仓储、物流于一体化的全流程智能数字管理系统。全方面提升了短纤行业的工艺技术、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和数字管理的水平,为国内化纤行业内第一的首套智能制造工厂。

  该项目的顺利投产意味着公司在专注长丝生产的赛道上成功横向拓展,使公司在纤维领域的产品结构更丰富,强链补链、也为公司“十四五”期间PTA-聚酯产业链布局打通一个重要环节,同时也标志着全面形成差别化、多元化产品的新格局,也为企业的研发创新注入新的活力,极大的提高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上述项目的投产,也存在着行情下行影响产品销售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自2022年4月1日起,参考同行业资产折旧政策并结合公司相关资产技术状况,将精对苯二甲酸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资产折旧年限做调整,由10年变更为15年。

  ●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一定的影响,也不会对未来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公司精对苯二甲酸生产设备与公司聚酯产品生产设备在技术、维护等方面存在比较大差异,使用寿命更长,为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真实使用寿命更加接近,客观、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精对苯二甲酸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结合生产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对精对苯二甲酸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参考同行业资产折旧政策并结合公司相关资产技术状况,将精对苯二甲酸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由10年变更为15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基于2022年3月31日精对苯二甲酸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账面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2022年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约为16,909.95万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增减变动,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预计增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12,682.46万元,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以2022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假设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公司即采用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则2019年至2022年一季度公司折旧、利润总额及总资产的影响如下:

  2019年对本公司的影响为固定资产折旧减少382.28万元,利润总额增加382.28万元,总资产增加382.28万元。

  2020年对本公司的影响为固定资产折旧减少11,313.57万元,利润总额增加11,313.57万元,总资产增加11,313.57万元。

  2021年对本公司的影响为固定资产折旧减少19,525.34万元,利润总额增加19,525.34万元,总资产增加19,525.34万元。

  2022年一季度对本公司的影响为固定资产折旧减少4,925.71万元,利润总额增加4,925.71万元,总资产增加4,925.7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严格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全面、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和稳健性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4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敏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和稳健性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2-070号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4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公司精对苯二甲酸生产设备与公司聚酯产品生产设备在技术、维护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别,常规使用的寿命更长,为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真实常规使用的寿命更接近,客观、准确反映企业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精对苯二甲酸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常规使用的寿命做复核,结合生产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对精对苯二甲酸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资产折旧年限做调整。自2022年4月1日开始,参考同行业资产折旧政策并结合公司相关资产技术状况,将精对苯二甲酸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由10年变更为15年。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2-070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