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总览
栏目: 新闻中心 来源:米乐m6官网首页vip    发布时间:2024-03-02 21:45:13

  首批在全省选取100家司法所、选派200名新入职律师开展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行。

  双方自愿。充分尊重司法所、新入职律师及所在律师事务所意见,结合司法所实际要,在新入职律师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自愿的基础上择优安排实践锻炼。双方意愿达成后,律师事务所需与司法局签订锻炼培养协议。

  双重保障。在经费保障方面,司法所所属县(市、区)司法局按照村居法律顾问和专职人民调解员补贴相关规定,对新入职律师进行补助,司法所所属县(市、区)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各承担一半。

  双岗位锻炼。新入职律师锻炼期间,在参与司法所工作(担任司法所所长助理)的同时,律师事务所要向新入职律师分配适量的业务工作,全方面促进新入职律师业务能力提升。律师锻炼期间,在司法所上班时间每月原则上不可以少于二分之一。

  县(市、区)司法局要与相关律师事务所签订新入职律师实践锻炼培养协议,明确锻炼期限、工作职责、经费保障等内容,锻炼期限原则上不可以少于两年。

  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司法所工作需要,择优选派热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一定专业水平、入职两年以内的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选派实习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要指派经验比较丰富的律师担任导师,全程指导实践锻炼工作。

  新入职律师实践锻炼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司法局要集中组织并且开展专项培训,邀请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对新入职律师进行授课,大力提升调处纠纷技能和基层法律服务水平。

  司法所、新入职律师要根据各自需求找准工作结合点,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充分的发挥律师工作专业优势和司法所法律服务实践优势,提高其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法性审核(查)工作、立法实践、社区矫正等工作的能力水平,积极为基层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各试点司法所要注重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工作日志等规范新入职律师实践锻炼期间的服务行为,定期对新入职律师实践锻炼情况做考核评估,切实保障法律服务的品质。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